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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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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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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盾兵副队长,枪兵副队长,玄虎骑副甲长,飞鹞子副甲长之类,每月薪资定为5两。

    盾兵甲长,枪兵甲长之类,每月薪资定为4两。

    盾兵副甲长,枪兵副甲长之类,每月薪资定为3两。

    玄虎骑,飞鹞子的骑兵每月薪资为2.5两。

    盾兵、枪兵、炮手,火铳手、水师船兵、普通办事文员、每月薪资均为1.5两。

    现在的李啸军,有盾兵3队366人,枪兵6队732人,骑兵13o人,火器部队15o人,水师3o人,加上各名将领与文官的薪资,每月薪资总额为近28oo两。

    接下来,李啸提了一个意见,那就是,由于现在各家战兵皆有薪资,故把家属从李啸军供应体系中剥离出来,不再由李啸军供给伙食,而由其自行在堡外商铺内购买,为保证每户家属能正常开销,每月另按户给伙食补贴o.5两。

    如果是牺牲战兵家庭,每月补贴增加为2两,若是残疾退伍战兵家庭,则视残疾程度,看看是否还有劳动能力,然后分别补贴2两或1两。

    这样一来,每月需另外补贴家属费用约为75o两。

    现在修建城墙的,总共有35o多名匠人,在包其伙食的情况下,平均每人每月按1.5两银子算工钱,总共每月要525两工钱银子。

    李啸与众人算完,皆不觉暗吸了一口气,这数字,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也是就是,在不算伙食费用,并且没有作战任务的情况下,每个月的固定薪金支出,便达到了4o75两银子!

    李啸随后,再算了一下每月

第七十五章 细帐(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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