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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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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李啸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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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割。

    “婉儿,是李啸行为苟且,愧对了你啊。”深夜的房间中,双眼闪着泪光的李啸,喃喃低语道。

    崇祯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黄道吉日,宜嫁娶。

    这一天,李啸终于与朱徽姵举行大婚。

    一身酒气,歪戴着新郎纱帽,呆坐在雕花楠木所制挂着红纱幔布精制婚床上的李啸,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娶亲过程,依然不由得在心中感叹,在古代娶亲的仪式之繁,规矩之多。

    《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而李啸迎娶郡主朱徽姵的过程,更加繁杂一些。

    第一步,是纳采,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在一个多月前,李啸请巡抚李懋芳作媒,郑重地向鲁王府提亲。

    李懋芳为代表向泰兴王朱寿镛提亲并送上聘书后,朱寿镛代表女方同意议婚,媒人李懋芳随后向李啸通报议婚许可,然后,李啸带着护卫们,亲自备了许多道独特的礼物去鲁王府求婚,这许多道独特的礼物第一份是一对大雁,这对大雁一律要活的。为何用雁呢?《五礼通考》中说,雁为候鸟,取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并且大雁若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取其忠贞。接下来的各道礼物如下,也分别各有寓意。

    清酒,意为降福;粳米,意为养生;稷米,意为恣盛;蒲苇,意为柔韧;嘉禾,意为尚禄;缕缝衣,意为长命寿延,五色丝,意为取用无穷;合欢铃,意为合谐;九子墨,意为子孙繁盛,新铸铜钱,意为明财。

    第二步,是向名,即是李啸正式向鲁王府求婚后,托媒人李懋

第一百五十六章 李啸大婚(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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