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末之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九十五章 议和之议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清搞小动作,或者干脆毁约的话,吃亏的肯定是明朝。要知道,在真实历史上,满清开出的和平条件是这样的。《清太宗实录》记录了皇太极给的条件:第一,两国有吉凶大事,须当互相遣使庆吊;第二,每岁明朝馈清国金万两,银百万两,清国馈明人参千斤、貂皮千张;第三,清朝一方的满洲人、蒙古人、汉人,朝鲜人进入明境者须捕送于清;明之叛人进入清境者亦须捕送于明;第四,各君其国,以宁远双树铺中间土岭为明国界,以塔山为清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进行互市贸易。不过皇太极也侮辱到:“若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约九月不至则治兵。”大意就是要么你现在马上给百万两银子,要么我到了冬天自己来取。说得难听点,就是给了百万两银子,是不是皇太极冬天就不会来中原劫掠了呢?这个却是难说。皇太极可没给过保证,说在将来能与明朝保持多久的和平关系。这个条件,实在太过苟刻,要知道,在松锦大战后,明廷还能弄出百万两银子,还和个屁啊!早就再从内地调派军队接着打了。要知道,宋辽议和也不过10万两啊,而且还拖了很长一段时间,满清这个狮子大开口,要价确实够狠。更重要的是皇太极已经急不可耐的表示,只要九月银子还不到,自己就要动手来抢,明廷哪去弄银子,像李自成一样在京城公开抢劫吗?另外,即使崇祯想尽办法,当掉内裤,换来一百万两银子,换来的一纸和约,能有什么真实价值,却也是难说得很。当然皇太极也不是什么都没许诺,只要9月前给银子。那么今年就不来南方打猎了。至于明年,后年……那么远的事,我又怎么知道呢。没想到,李啸的这封信,让历史拐了个弯,崇祯没有如历史上一样,同意陈新甲的

第四百九十五章 议和之议(6/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