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之地,与山东土地相比,每亩多收两倍。
之所以江南这一带的土地,要比山东这样的北方之地,田税数额要多两倍,倒不是李啸存心欺压,而他在仔细考虑了当地的田亩产出后,才作出的慎重决定。
因为,江南所谓的“重赋”,其实是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在明末时期,生产技术的创新、新品种的引进,自然条件的优越,使得江南地区在农业产量上,远远超过北方地区。
“苏湖熟,天下足”,这句俗语,已充分体现了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在全国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早在北宋时,范仲淹就说:“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千顷。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计出米七百余万石。”
而到了南宋,高斯得则说:“浙东浙西之处,上田一亩收五六石,故谚曰‘苏湖熟天下足’”
而在明朝时,明人谢肇淛也指出:“北人不喜治第而多蓄田,然硗确寡入,视之江南,十不能及一也。”
甚至到了清朝时,清人尹会一也说道:“北方地阔,一夫所耕,自七、八十亩至百亩,力散工薄。”
因此,如果只是因为苏松田赋,高于北方地区即认为是重赋,显然没有考虑地区之间经济水平的巨大差异。
而李啸之所以规定了200亩为限的基本田,而没有如后世那般残酷而坚决的打土豪分田地,实则是因为在国家尚未完全统一,民众思 想尚未达到近现代水平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最大限度的改良与妥协。
因为拥有200亩的地户,在人口稠密土地较少的江南地区,已将大多数的自耕农与
第七百零八章 基本田与富余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