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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得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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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例外的时候,不幸的是,聚美这次事件,就属于那种例外的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最新版》,有几种情况下,哪怕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们一样要承担企业债权。

    其中有两条,一是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二是行为人主观上过错。

    聚美优品的股东们研究了好久,还咨询了律师,发现公司完全符合这两条例外情况。既违了法,道理上站不住脚,又惹不起保险公司。那还能怎么办呢,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赔了保险公司钱。

    最后,李有伦实打实地掏了9亿赔偿款,而公司创始人兼大股东陈海洋,宣布个人破产。

    这次投资,真是惨痛的教训啊,李有伦每次想起来,心都在流血。前前后后搭进去十个亿啊!果然,投资还是要看人的,陈海洋那种喜欢走捷径,喜欢耍小聪明的人就不该给他投资!

    不过,他好像忘了,他自己也喜欢耍小聪明,要不也不会偷偷投资聚美……

    (各位书友,不管您在哪个网站看到这本书,如果感觉写得不错,就请支持一个订阅。码字不易,说多了都是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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