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效果也有,但那肯定不能让花之物语势如破竹地占领香江这个市场。
王业要的不只是在香江市场站住脚,而是要扬名立万,让花之物语成为香江化妆品市场上的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大品牌!
……
就算是这样,最终刘文娟还是没能拿到欧莱雅那样的品牌待遇,不过在她的极力争取后,合同条件还算说得过去。
b+级的品牌合作合同,比普通品牌好的地方是,可以拥有一个独立的陈列货架。而且,在花之物语广告宣传攻势展开时,sasa的店铺也会做一些配合。
例如会把花之物语的大海报贴在店铺的玻璃橱窗上,店内挂上花之物语的彩旗等。
供货价是6折,常规折扣,没什么说的。
店铺零售价是和美购网上的零售价一样的,区别就是美购网上的价格是人民币,而sasa店里的价格是港币,算下来还是比美购网上的便宜一些。
这个是并不是歧视国内消费者,而是因为香江是免税港,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税收,按这个价格结算的话,其实利润空间还大了不少。
参观完花之物语的公司,谈好了基本合作条件,韦经理满意地返回总部。
合作合同还需要上报更高层来审批,她在申请表上注明给予花之物语品牌这个合同的理由是:公司实力极强,品牌潜力巨大,广告预算很高!
这意味着她是很看好花之物语品牌能在香江打开销路的。
合同顺利地批了下来,对于韦经理的眼光及判断,公司还是很认可的,毕竟是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了,很多卖得火爆的品牌,都是她
第144章 两个代言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