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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贞观第一逍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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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发还户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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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头,食邑千户,看上去似乎不少,可实际算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
就其了解,贞观四年的租庸调标准,税每丁每年两石粮,调每丁每年两丈绢。
这些加在一起能有多少?食千户就算是每户有丁两人,那也就是两千人,也就是说税一共四千石粮,一石十斗,一斗四文……特么一年的税就一百六十贯,再加上调也是差不多的钱数,也就是三百二十贯。
三百二十贯啊,一匹突厥敦马还要十贯呢,这些钱加在一起只够买三十多匹马。
想到这里,李慕云一阵苦笑,看来这山贼的道路还真是任重而道远,纵然当了候爷,这份工作也还得继续兼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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