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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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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整编(终於有时间了万赏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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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像这种面对大批量百姓公开展示的表演,就更应该注重文明礼节,是故,臣建议,出台一套审核公开演出表演内容的律法,对于所有能够引导民间舆论风气的公众人物,做一些行为限制,具体规条,臣已经尽书其上了。”

    李龟年说完,将自己刚才从政事堂过来,揣进了袖子的奏章拿了出来,拱手朝李隆基献上。

    负责宣读传物的内侍在李隆基的眼神 示意之后,快步过来接过了折子,李隆基从他手上接过折子之后,翻开看了一番,直接又交给那内侍道,“念。”

    然之后,内侍便在张嘉贞等看过奏折内容的三位宰相郁闷的表情下,开始诵读了起来。

    奏章在政策方面,主要讲了三大块,第一部分自然是定义公开演出,需向朝廷衙门报备审核的初衷,以及审核的标准,其中,还建议了两京由礼部审核,各州县由司礼功曹审核。

    第二部分是公开演出艺人的资格审查,这里面就包括了对艺人与娼伎的重新定义,听到这一点,位列大殿左上首听政的太子李嗣谦便是眼前一亮,简直是说到了他心坎里面去了。

    他的生母就应该被定义为艺人,而不是娼伎。而要是如李龟年后面所说,所有靠出卖艺术赚取收入的艺人,都是应该是民籍的话,以后,可没有人敢拿他的出身出来说事了。

    再之后,就是艺人应该如何向朝廷缴纳税赋,成为像其它职业一样,对国家,对朝廷有贡献的人了。

    这方面,李龟年提到了一个工税,在他后面做的名词解释里,将其解释为个人所得税,内侍也将其全部都念了出来,这倒是刷新了许多官员的认知。

   

第344章 整编(终於有时间了万赏加更)(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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