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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 私拆包裹的陈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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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这更加引起了他的注意。
    动手之前,他又犹豫了。他是懂法的,不像老张头那个法盲,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所行所为,将会触犯到法律。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邮政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递,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陈向荣最终没有禁得起诱惑,用铅笔刀在包裹中间划开一条口子。顺着这条口子的缝隙,陈向荣看到了里面的东西,果然是书籍。他右手一用力,缝隙变大。陈向荣从里面取出一本。书的封面上是用繁体字书写的“封妖”二字。在书名下面,还有作者的名字——陈源!
    陈向荣心中一震,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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