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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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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闷哼,额角渗出丝丝薄汗。
    厉严把脚拿开,下一秒就大力踢上去,居高临下的看着对方浑身抽搐,任舞是受你指使的,目标是我,对吗?
    男人的面部紧绷,地下室的每个角落都在他的瞳孔里,包括外面的十多个人。
    厉严踩着男人的腿骨,一个人能靠一点气味,血液,就能让另一个人濒临死亡,这听起来就是天方夜谭,却真实发生了,他有很多事尚未确定,但是已经确定一件事,任舞只有通过陈又,才能伤到他。
    陈又的存在,就像是一条线路。
    任舞的一点血,差点要了他的命,那半个多月,他几经生死,最终还是活了过来。
    皮鞋的鞋底滴滴答答的,血往下滴,厉严半眯眼眸,他一个并不知道那晚做了什么,只不过是感到愤怒,就进入一种奇妙的空间,周围全是密密麻麻的代码,数据,仿佛是个领域。
    任舞不是常人,还有面前这位。
    也许,他也在内。
    厉严的耐心全无,他把脚从男人的腿骨上拿开,一言不发地转身往外面走去,地上留下一串血色的鞋印。
    地下室响起拳脚踢打皮ròu的声响,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一名西装男朝地上碎了一口,满头大汗地出去说,先生,人昏迷过去了。
    厉严抬手,西装男退着离开。
    三天后,厉严再去地下室,腥臭味弥漫在这bī仄的空间,令人作呕,地上的男人浑身是血,好似是谁给他从头到脚泼了几瓶红墨水。
    这几天我想了想,你们或许是一个组织。
    厉严脱下皮手套,淡声说,任舞是一个实验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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