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显山露水,家里却实在很殷实。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对于这种衔着金汤匙长大的人一直有一种有种淡淡的嫉妒感,包括白雪雯在内。但现在不同了,白雪雯这朵高岭之花已经成功地被他踩到尘土中,而方书唯喜欢过白雪雯。
虽然没有明确地表现出来,但许彬不是傻子,他在当年就发觉了,只是他也不傻,从未想过点破。
时隔多年相见,方书唯看到他这个当年的穷小子已经事业而成,而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居然跟最普通的女人一样素面朝天,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用已经变得极其粗糙的手为其他男人亲自下厨作羹汤,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呢?大概很不好受吧。
方书唯不好受,许彬就好受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终于成功地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现在,他才是胜利者。
所以才在再遇不久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对方邀请了回来,当然,为了不显得那么突兀,还特地拉了向来会捧人的小李作陪。
许彬从来不爱自己开门,哪怕三更半夜回来也要大声敲门,让已经睡下的白雪雯来开,他知道自己这心理多少有点变态,但每次成功地使唤这位曾经被他追逐了一年多的大小姐,总会让他觉得很舒心。但今天,他决定稍微体现一下风度,于是自己开门,钥匙很好找白雪雯体贴地在上面贴上了一个绿叶状的贴图,她的是小红花。
门打开后,他直接朝里面喊:雪雯,来人了。再一看鞋架,多拿一双拖鞋来。
可惜,等待了一会儿,屋中都没人回话。
许彬微皱起眉头,心中涌起些许不愉快的qíng绪,手机关机还不听叫,是在出什么幺蛾子?
许哥,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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