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
收购安世 十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