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说喜欢就戴,戴什么都好看。
当时还没流行“舔狗”这个词,不然评论的各位同学,谁都别想继续做人。
刘挽看了两眼,就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把手机推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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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诗这段日子过得更加风生水起。
她找人打听了高三有没有什么帅哥,问来问去最后终于问到了刘挽。
这个人好像家世不错,平时成绩也好,虽然不太和同学相处,年纪也比同学小一两岁,但是人品没什么毛病,人缘不算好,也不差。
玩得好的朋友是没有的,讨厌他的人也不存在。
中规中矩的好学生。
向北诗不信,这人的街舞跳得那么好,据说还喜欢玩滑板,那天第一次见面,他耳机里还放的是特别炸耳的摇滚乐。
当时的她也挺中二的,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这人规规矩矩的表象底下,肯定也有跟她一样放荡不羁的灵魂。
要想了解他,总要先接近他。
之前害怕打扰他高考,如今听说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几乎稳坐年纪第一,老师做题的正确率都不一定有他高。
向北诗就坐不住了。
某天她规规矩矩地穿了校服,头发染黑又拉直,梳了个乖巧懂事的马尾辫。
最后心机地穿了刘挽同款的运动鞋,戴上了情侣款的手表。
在他放学的必经之路上,堵住了人。
刘挽是骑自行车回家的,大马路上突然窜出来一个小姑娘,他惊地猛按了刹车。
车子停下以后,刘挽的心还在砰砰直跳。
他没下车,摘了耳机瞪着面前的姑娘,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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