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了这条路,他不后悔。
至少,这种被人无条件疼着护着的感觉,是一直以来他为之坚持的精神支柱,让他久违地感受到活着的意义和快乐。
至于社会道德或是偶像责任,他不想去考虑那些东西。
把手机放进储物柜,陆正霖发呆了好一会儿,才抬手将门合上。
快要到舞台开始的时间了,他得回去了。
…………
“回来啦?”
一坐下便听见了讨人厌的家伙对自己打招呼的声音,还有些暴躁陆正霖很想给他一拳,僵硬了半秒,才调整好脸上的笑容,转过头道:“是啊,有点紧张,所以去外头逛了逛。”
他本来没必要说那么多的,实在是林溯雨的造型让他有一秒钟的脑子空白,一当机他就忍不住说了些罗里吧嗦的废话。
事实上,林溯雨的造型他昨天彩排的时候就见过了。但此时再看一次,他依然有种“这货谁啊”的错愕感。
原因也很简单。
林溯雨标志性的金毛,终于换颜色了。
而且,是一头色彩绚烂的彩虹毛——白色为基底色,大片的紫色、粉色、青色、蓝色和橙色如同冰激凌旋一般,沿着发丝附着攀爬。
少年的眼上还晕染着珠光色的亮片,这种本来容易显得一言难尽的妆容,放在他身上,竟然显得肆意又风流,以前身上的少年懵懂之气全然被压了下去。
这家伙也太适合这种去深夜蹦迪的流氓造型了吧……
看惯了他以前刻意装出来糊弄人的乖巧模样,此刻再看看这副蹦迪小王子的打扮,陆正霖觉得自己的眼睛有点辣,好像有瞎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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