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的香樟树,他们在那儿养了一匹马。那是霍邦的爱驹,从劫法场开始便一直带着。
门前没有牌匾对联,屋中没有婢女小厮,后院亦无古琴木马这些消遣的玩意儿,却因这几分世外桃源的简朴素雅,让封若书喜欢得紧。
“站在这儿做什么?”
封若书掀开帘子出去的时候,正撞上面红耳胀的某人。
“没,没有。”
霍邦连忙往后一退,手不自然地往身后的正屋指了指,“那,那个,今日发了工钱,我顺路,就去裁缝铺给你买了两身衣裳,你去看看,合不合身。”
封若书数落他:“怎的又给我买东西?我现在的衣裳够穿,莫花这些冤枉钱。”
他们挣钱的主要来源是霍邦打工的铁匠铺,在山下的一个小村落。封若书的字画也是可以卖钱的,但这地方偏僻,喜欢赏玩墨宝的人并不多,有时运气好方能卖出去两张,但这运气不常有,不如霍邦的收入来得稳固。
“现在家里的都是麻布的,糙得很。你的皮肤细,自小便是穿的丝绸,断然不适应。你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