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扣都给拽掉了。
本是扣得结结实实的袖子散落,露出一截修长而漂亮的手腕,和手腕上一串带的时间太长,颜色尤其好看的念珠。
秦樱顺着沈穹的视线看过去,却在瞧见念珠中间攒着的一颗指甲盖大小的土黄色圆润琥珀时,视线猛地凝住,就是呼吸也有些急促起来——
琥珀的中间竟然有一粒蓝汪汪的椭圆形物事。
又仔细看了一眼,再次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还真是蓼星草的种子。
秦樱的眼神一瞬间变得炽热——
但凡是末世的植物系异能者,就没有不爱死了蓼星草的。之所以如此,实在是因为蓼星草是唯一一种能帮助植物系异能者进化的植株。
只是这种草即便在末世也极其稀少,一旦传闻那个地方长出来一丛,一定会让植物系异能者为之疯狂。
穿到这个书中的世界后,秦樱还曾翻遍了能找到的植物类书籍,又上网搜索,却是没有找到有关蓼星草的哪怕一点记载。
秦樱还以为,那种草应该是末世里所独有,虽然不甘心,也只能慢慢放下,毕竟能带着异能过来,已经是侥天之幸,竟然还想要让异能进化,还真是有些贪得无厌了。
怎么能想到,她都放弃了,竟然在一个男人的手腕上,看到了蓼星草的种子。虽然不知道那蓼星草的种子的情况到底如何,可好容易发现一粒,秦樱真的不想放过。
瞧见秦樱目瞪口呆瞧着沈穹手腕的一幕,盛璟神情中更多了几分厌恶——
就是要犯花痴,那也得看对象是谁,而且做什么事也总要有个限度不是。
那可是沈穹,他们圈子里公认的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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