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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夫的钱捧红他情敌[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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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情,倾尽全家之力,趁着赵家公司的财务危机,趁火打劫一般的和赵卓成结了婚。刚满20岁就去领了证,办了一场让全宁江震惊的盛大婚礼,为此赵家还逼着赵卓成的白月光去了国外,赵卓成对她厌恶至极,碰都没碰过她。
    为了让赵卓成能多看她几眼,身高175的她换上清纯的白裙子,白色帆布鞋,原来超喜欢的艳丽口红和繁重首饰全都束之高阁,把自己的及肩短发波浪卷变成了黑长直,走出来就和贞子似的,彻底沦为了一个替身。
    傻啊。
    太傻了。
    穿搭成那样,人家看她不还是透过她在看心上人?
    所以她的经历论证了一个道理:舔狗终将一无所有。
    这段婚姻不仅没让她收获爱情,还让她丢失了亲情和友情,原本就不富裕的社交关系更是雪上加霜。
    从小就是孤儿的林冉过得狼狈又艰辛,没法体会这种有钱人的作死心理。
    她很早就辍学不读了,在社会上饱经风霜,各种底层人生体验了个遍,所以只要能活下去,什么感情都不重要。
    爱情?能当饭吃吗?
    她扭头瞟了一眼放在床头边的离婚协议书,拿起手机给赵卓成发了条短信:明天去民政局离婚吧。
    赵卓成隔了一个小时才回:离婚协议书签好,其他的事助理会办。
    妥妥的玛丽苏霸总气息。
    林冉:那你和助理离婚吧。
    赵卓成:???你又发什么疯?
    林冉:/微笑,既然什么事都能让助理办,你让助理签协议啊。
    赵卓成:……
    赵卓成:几点?
    林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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