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路上,薛芃就听冯蒙简单描述过案情,得知这次犯罪现场是在被害者曲辛夷的家里,而且是暴力性侵。
既然牵扯到暴力,那么就一定会涉及几个元素,比如实施暴力的工具,因反抗挣扎而发出的声响,还有哭喊等等。
按理说像是这样的老楼,如果真发生了暴力性侵,邻居一定会听到,肯定早就报警了。
当然,除非犯罪嫌疑人将被害者捆绑起来,并用东西堵住被害人的嘴。
曲辛夷的卧室并不宽敞,只有十平米大,有一张床,一张写字台,一组大衣柜。
要在这样的环境下实施强奸,难度有点大。
曲辛夷报案的时候人很清醒,而且是她把男朋友叫来的,这就基本排除了安眠药之类的东西,那么在作案时,曲辛夷如果抵抗或是拒绝,反遭男朋友的暴力对待,她一个大活人一定会剧烈挣扎。
而在这样一个狭小的屋子里,挣扎的过程一定会推撞到家具,发出声响。
很快,薛芃和孟尧远就在柜子里找到两大袋物证。
袋子里有换下来的床单、被罩,一些助兴道具,一盒已经拆开的保险套,撕碎的衣物、纽扣等等,而且这些物证上面,或多或少沾着血迹、精斑、足迹、毛发之类的痕迹。
就这些物证来看,曲辛夷的确遭遇了暴力性侵。
就在孟尧远和程斐提取寻找卧室里的其它痕迹时,薛芃却看到了曲辛夷的笔记本电脑,按了一下开机键,发现电脑根本没有关机,只是在休眠状态。
而笔记本的桌面文件夹里,还有一段新生成的视频文件。
刚点开,电脑旁边的小音箱就发出不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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