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经过第一轮检验之后,得出的案发经过,基本上和薛芃车上的推断一致,没有大的偏差。
案发现场只有一道拖拽痕迹,那是属于陆俨的。
这就有两个可能,一种是康雨馨比较轻,对方不需要拖拽,直接可以把她扛上车,另一种就是,康雨馨是在受到某种威胁时,自己上了对方的车。
现场除了两辆车的胎痕发生过交集之外,就没有其它胎痕,这就说明撞向他们的那辆车,就是将他们带走的车。
后来,刑侦支队调了附近的监控探头,找到了一辆车头有凹痕的车,却发现这辆车根本没有车牌。
而且这辆车很聪明,它行驶的路段都是小路,躲过了交警的调查点。
车子一直开到南区靠近郊区的地方,就突然“消失”了,因为后面的一段路,有的探头出现问题,有的地方没有探头,有的拍照不清楚,只能大概得知车子是在某一片区域消失的。
直到下午三点多,南区分局和交通大队传来消息,说是在南区的一条小路发现了车头凹陷的车,交通大队正将车往市局这边送。
四点,肇事车辆到了实验室的仓库。
薛芃和孟尧远几人立刻下去取证,初步结果证实,这辆车车头的撞击痕,和蹭到的车漆,都康雨馨那辆车的车身凹痕完全吻合。
而在肇事车辆的内部,也采集到一些微量物证。
另一边,南区分局在肇事车辆的停放处也做了调查,还找到了目击证人,说是昨晚夜班回家,老远就见到一辆车停在那边。
车上下来三个男人,一个女人,接着还有一个男人被抬了下来,然后一行人就上了另外一辆休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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