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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的金手指很好吃[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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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之前描述的四个特征。
    他幸运,买下一个废弃的宝石矿随便挖挖,竟然又挖出了第二条矿脉。
    他眼光精准,他看好的人,地,产业,股票,全部开始发光发热。
    他消息灵通,总是能提前布局,赚到大钱,或者是关键时刻给予某人恩惠。
    他的怪癖?那真的是太多了。
    信奉神明(没听过的野鸡神)。
    喜好沐浴,洁癖日益严重。
    迟到早退,不喜欢守时。
    一会儿听得进劝解纳言,一会儿独断专行。
    爱好多变广泛,从来没听说过他对一个爱好坚持三个月以上的。
    这样的怪癖,不知道有多少是障眼法,但是的确让他避开了不少暗算陷害。
    吃到几次甜头后,里姆斯特的怪癖似乎越来越多了。
    认识他的人都习惯了。
    看完后,巫鼎就是想给他打十个五角星。
    可疑,太可疑了。
    再结合,猎人协会“人人夸赞”这个隐藏支线。
    这位前菜恐怕早就已经在为成为“主菜”进行准备了。
    结合剧情,巫鼎都能推测他的下一步。
    友客鑫一战,旅团不重要,只要找人捣乱,把十老头聚集在一起,揍敌客家收钱就杀人。
    蚂蚁一战,世界的灾难。
    他能发一笔战争财,然后一举收服因为黑帮大患血缺少补给,惨遭蚂蚁□□又缺少旅团的流星街。
    蚂蚁战之后,他就能光明正大的踏入猎人协会了。
    在猎人协会里拥有不低地位。
    在商界叱咤风云。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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