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具强弓和半身甲胄,自打湟州新军换装了钢板弩之后,湟州的禁军、厢役也开始逐步装备新式武器,原来的弓箭和盔甲全没了用处。
其中一部分被洪涛送给了溪罗撒走面儿,主要是成套的甲胄和强弩,兵器什么的连溪罗撒都不乐意要。
剩下干脆就改一改放到民用市场出售,按照湟州律,民间除了不许拥有弩箭和火器之外,每人都可以有一套甲胄和兵甲利器。这里不比内地的城市,稍微离城市远一点就有野兽出没,持有武器是必须的。
但这些人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可不是为了对付野兽的,他们说是商队,骨子就是一支强盗团。
湟州新军在前面打仗,碰上慌不择路的敌人小股部队,商队照样不含糊,必须轮刀子上去,不是自卫而是抢俘虏。
在湟州是允许买卖战俘的,且价格不低,一个战俘能顶好几头满膘的肥羊,再加上他们的兵甲利器和马匹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万一还能从战俘身上搜出点黄金宝石,岂不就发财了。
大宗的牲口、战利品、奴隶买卖小商人是玩不起的,他们只盼着碰到散兵游勇和跟随敌人一起来的负赡、牧人,抢上一笔就能顶好几个月甚至一年的辛苦奋斗。
这恐怕就是洪涛带给湟州人的思 想变化,原本他们是最怕遇到败兵的,不管是敌方的还是己方的都比蝗虫还可恨,走过之处金银细软、吃喝穿戴一点不给留,全都抢走。
但现在他们不怕了,甚至还盼着碰上。如何从食物链的最低端突然蹦到了中端,这真不是什么主义、什么思 想改变的,而是活生生的利益。
人没有天生的绵羊,也没有天生的饿狼,
444 满地暴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