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携国书出使隋朝。
隋以降,遣隋使改成了遣唐使,直到公元894年,日本共派遣了12批遣唐使,着重学习了隋唐时期中国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制度,并以此为蓝本开始了大化改新,颁布了大宝律令,向着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迈进。
以上是国家层面的交往,有关两国的商业贸易记载多见于唐朝。根据日本寺庙里的书籍记载,延喜年间日本的王公大臣经常私下和唐朝商人交易,先用高价把好货物都买走,等日本政府来收购的时候货物十不存三。
于是日本政府颁布了一条法律叫做“类聚三代格”,禁止任何人未经官方定价就与唐朝海商交易,有点物价局制定指导价的意思 ,民间称为延喜禁令。
这份禁令在中日商业交往活动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标志着日本对外政策从此走向了闭关锁国时期。
公元911年日本政府又颁布了渡海制和年纪制,限制宋朝海商到日本的次数间隔最少两年,还禁止日本商人、僧人、官员随便出国。
按照这些律法的规定,宋朝海商的船只抵达日本港口之后必须要提交包括申文、货物目录和市舶司颁发的商人容貌、衣裳束装绘图等材料。然后入住有资格接待外宾的旅店或者鸿胪馆,并由大宰府派人接待。
这一点日本政府采用了拿来主义,全完学习了宋朝的禁榷、合买、抽解制度,用来控制不同种类货物的售价和输入量。但也有不同,日本没有市舶司,而是由一个叫大宰府的机构全权负责海关出入检查登记。
当外国商船抵达之后,要接受大宰府官员的“存问”,类似后世的海关检查,船只什么时候抵达、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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