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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南盛,乱世之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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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重了不公平,罚轻了无法震慑宵小。依我看,还是依律处置最公平……”

    亓官让道,“如此也好,省得又有人借此攻讦主公。”

    陶氏等人明面上的罪行比当年崇州那几户士族还严重得多,若是按照旧律处罚,罪魁祸首必死无疑,五服之内、年纪十岁以上男嗣全数发配边陲,三代不得入仕。这是关于男子的处置,女眷的处置相对宽松一些,男嗣妻妾以及未嫁女眷贬为庶人,已婚女子则不受影响。

    韩夫人虽已嫁人,但夫婿尚在,她属于和离返家,应该按照未嫁女的标准处理。

    这还算仁慈,要是搁在东庆时期,妻妾以及未嫁女眷都要贬入贱籍,充作罪妇。

    罪妇是个什么下场?

    大多进入军营当营妓,直至死亡。

    杨思捻着根牙签剔牙,说道,“啧,要是用私吞盐税、霸占盐务的罪名,最少也是个夷三族!孝舆那边带人算了十天半个月才将东西清算完,数额之巨,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东庆的律法大多研习前朝。

    大夏朝初年,皇甫丞相为了扼制贪污之风,对贪墨之人是毫不留情。

    按照贪污受贿的数额,制定了相当严苛的律法。

    贪一贯,黥面示众;贪五贯,流放千里;贪十贯,枭首示众;贪二十贯,剥皮揎草!

    除此之外,还有三十贯、五十贯、百贯三个档次。

    从这里开始,不仅贪污之人会被弄死,子嗣、妻妾一个都逃不了,最高一档对应夷三族。

    不说其他几家世家权贵贪了多少钱,光是陶氏一户,搜刮出来的银钱便是东庆鼎盛

1387:南盛,乱世之秋(十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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