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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生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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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诚不我欺何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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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成想临门一脚却是被当时的县太爷给以“老捕头生死未卜,此事待定”的理由给堵了回来。其实明眼人都知道:那只不过是这曾智几年来把县太爷给压的狠了,对方临走的报复而已。

    话说回来。

    这梨山县里堪称数一数二的豪族的曾家都看重的位置自然不是一般!

    要知道。

    在这大魏朝的万里江山之内,均是以州府县城来做管辖。其下虽然还有镇、乡、村,但实际上并无正规衙门和专门的官员管辖。

    县城可以说是最直接的统治机构了。

    加上交通不便,所有征税、徭役、缉捕刑讯几乎全部由县衙门定夺。

    因此也才有了“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这样一种说法。

    就是说县衙门的权利过大,其辖区内的一般人对于这些大权在握,无人掣肘的县衙来说简直就如同猪狗一般。

    所以在这种地方官逐渐劣化,逼出几次造反事件震动朝堂之后,中央朝廷便重新划分了县衙内的诸多权利,以使得地方得到制衡。

    这县令、县尉、县总捕的互相制约的体系便是从那时候延续了下来。

    县令——权利最大,均为科举出身,治理全县。

    县尉一般都是本地人,掌握日常行政的实际操作、徭役、募兵、当地道路、城池、水利维护。

    而这县衙总捕头则是颇为有趣。

    从大魏朝的规矩来说,这总捕头并非考试录取,是由县令任命。总揽境内治安、管理辖区内所有捕快捕头、缉拿盗匪、看押人贩、执行刑罚的权利。

    但有趣的是,总捕头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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