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哑女医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2章 府衙告状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去干什么?

    时任鲁宁知府乃是宋轶。

    舒吭虽是见故人,可是故人乃是一郡父母官,岂是随便什么小老百姓都能见到的?

    上次在幽州不同,是知府要见她,这回是她要见知府,所以不能不费点周章。

    所以,舒吭想到了一计:告状。

    府堂典史跑来向宋轶禀报:“大人有人告状。”

    宋轶正和夫人一人抱着一个孩子,含饴逗弄,乐不思 蜀,突然被典史打断,有些不高兴。

    “来告状的什么人。”

    “是个小娘子,郴州人氏。”典史回答。

    宋轶道:“让她去郴州县衙告状,怎么越级告到鲁宁府衙来了?难道还想犯跸告状不成?”

    在大周,地位低下的平民要告状的话要先向县令再向知府这样一级级地来告状。

    如果一次性越级太多,不经过县令就直接向皇帝告状的话就叫犯跸告状,这是要受到惩罚的。

    如果是草民告御状,就得抱着必死的决心,一路跪着走,脖子上挂个木桶,准备接被被砍的脑袋。

    所以就算有天大的冤情,冲撞皇帝的车驾告御状即使伸冤也必须一死。

    越级到府衙告状,虽没有告御状这么严重,但皮肉苦也需要受一受。

    “杖责一百就让她告!”宋轶道。

    一个小女子杖责一百不死也伤吧。

    “大人,她告的是郴州县衙尹申,所以还只能到咱们府衙来告状。”典史道。

    宋轶愣住:尹申,那个神 医娘子的父亲。

    “是恩人的父亲呢,老爷还是去看看

第112章 府衙告状(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