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伦多最有名的夜店,猛龙队是这里的常客。
那些平日里等着钓金龟婿的骨肉皮们一见到这些百万富翁,一个个两眼放光。
奇怪的是,没有一个骨肉皮找过李幸。
谁叫李幸在这方面有过黑历史。
那个让他成为人渣的“始乱终弃”的故事在骨肉皮之间流传着,她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和他搞在一起还不如找只狗!”
所以,到哪都是人群焦点的李幸在夜店总是无人关注,他也乐得轻松,喝点酒,吃点不健康的东西,偶尔玩闹下就够了。
这时,一个黑珍珠走了过来,她径直来到史蒂芬森的面前:“兰斯,你还记得我吗?”
“你?”
史蒂芬森的身上正坐着两个衣着暴露的女人,看见眼前的黑珍珠,只是觉得眼熟,却认不出来。
“你是谁?”
“没关系,你不认识我,但你一定认识这个。”黑珍珠把一张检查报告放到桌上。史蒂芬森拿过那张报告一看,眼睛睁得老大,想起了某件不得了的事情。
“我在外面等你。”
黑珍珠戏谑地看着他,转身离开,好像大片里那些事了转身去的超级英雄一样。
“我出去一趟。”史蒂芬森说。
巴恩斯抽着水烟,瞅见史蒂芬森那慌张的样子,便知道出了岔子:“看来我们的菜鸟有大麻烦了。”
“那家伙平日里鬼精鬼精的,能有什么大麻烦?没事的。”埃文斯只有在夜店的时候才能放飞自我。
李幸则是一杯又一杯地喝着,意识也逐渐模糊了。
他不知道自
第二百五十二章 圣玛格丽之夜(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