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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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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我越来越喜欢这支球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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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越过中线,弃子众最后两个,夏太平在追跑的最快的冯筝,吴忘处于郭无忧和曹飞之间。

    显然邹孝莘自己上篮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他还是选择了传球,双手一抖,球击地斜着弹起,恰好躲过夏太平,落在冯筝正前方。

    “漂亮!”卢恩楼再次叫好。

    “可以。”连吕智都微微点头。

    他们是内行,因为在高速奔跑状态下的击地传球非常容易偏离既定目标,而且往往反弹高度不够,接应球员需要大哈腰才能摸到球,增加下一步处理的难度。

    邹孝莘这个球技术含量相当高,要知道下快攻一般都是球员先沿边线,直着加速,在三分线附近跑出一个弧度,再接球上篮。而邹孝莘的传球精准的算好了冯筝的跑位,在球出手前冯筝还处于直线状态,看起来邹孝莘像是传歪了的既视感,但等冯筝兜出弧线后,那球触地弹起恰好落在他的腰间,接起来简直不能太舒服,典型的球领人走。

    这时冯筝可以轻松上篮了,但他发现吴忘的注意力都在曹飞身上,便半回身做球传给郭无忧。

    郭无忧大步流星,没有运球直接起三步篮,从三秒区外便超远腾空,完成了一记极富力量感的单臂战斧暴扣!

    观众席传来一片叫好声。

    卢恩楼:“三线快攻,很精彩。”

    “嗯,这球聚友队长占80%功劳。”吕智评价。

    他是当然懂球的,邹孝莘抢篮板,推进,过人,击地传球一气呵成,冯筝上篮或助攻郭无忧相比之下就自由的多,吕智怎么会夸冯筝传的漂亮呢?

    卢恩楼:“是啊,虽然邹孝莘没有助攻,但这次

第三百二十五章 我越来越喜欢这支球队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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