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种类,大致分为六种:一,可撤销信托;二,不可撤销信托;三,全权信托;四,浪费信托;五,固定信托;六,永久信托……
永久信托可能“永远免于缴纳转让税”,所以直到1980年左右美利坚才逐渐允许设立永久信托,但每个州法规又不同,目前只有十几个州允许该类信托的存在。之所以是可能,是因为这个法规也存在被政府废除的可能性,毕竟任何一个法规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哪怕是最高级别的宪法。也会有被修改的可能性!
通常意义来说,家族信托是为总资产超过两亿美元的富裕家庭服务的。但后来很多家族运用非常广泛,一般富裕的家庭也会使用这种工具规划传承财产,并且后来渐渐得到了全世界富豪们的吹捧。
一般来说,富人们设立家族信托的原因都是不尽相同的。
有些人是为了财富灵活传承。比如亚伯,他就非常在意家产能否真正由自己的后代所继承,做慈善的最终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慈善本身,而是为了避税!这一点,亚伯就毫不避忌地对法兰克·奥斯丁领导的自己的法务团队和会计团队,提过自己的最终要求。
有些人是为了财产安全隔离。委托人多是企业实际控制人。现实操作中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无法清晰界定,当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个人资产往往也成为债务追偿的对象。而信托资产是独立存在的,其名义所有权属于受托人,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其他财产隔离。
因此委托人的任何变故都不影响信托资产的存在,受益人是通过享有信托受益权(而不是遗产本身)获得利益及信托文件指定的管理权限。这样一方面债权人无权对信
第615章:一个孩子10亿美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