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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当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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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曹娥江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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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是死对头,你的书报上去,他那里使了手段给你安一个“异端邪说”之名,你别说是出版了,就是连命都保不住了。二来这样的流程,其实是官吏榨取银子的途径,你得给他们上下打点,掏出令他们满意的数目之后,他们才会给你张贴一纸文书。

    第三就是谁也脱不出去的窠臼了。每个书商,对盗版都是深恶痛绝,他们最恨自己的书被别人盗走,但是同时却也不遗余力地盗版别人的书,你去官府告人盗版,你自己身上洗得干净吗?

    这就是行业规则了,官府也懒得理会这样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初有一个有名的案子,司天监每年印有历本公开发卖。很快市场上有私人印的历本出售。各本的月大月小不一样,与政府发卖的标准本有别,而卖的人都说自己的历本是正确的。当地人把他们送到官府究罪。官府一听就说:“你们不是争月的大小吗?差个一天半天有什么关系?”于是把当事人赶出了公堂。

    “小人是一时混忘了,”孙世贵堂而皇之道:“还请大老爷恕罪。”

    “罢了,”曹正道:“既然如此,本县就为你主持公道。贴出文书去,说吴钩书坊《白蛇》一书,不得盗刻,违者吃罪。”

    “大老爷,”孙世贵一听,却道:“草民想请大老爷缉捕盗贼,追板劈毁。”

    遇到盗版最严厉的惩罚,就是“追人毁板”,衙门发出海捕文书去抓盗版者,把他们印刷的板子砍断,再把这些盗版之人当做盗贼,关押一阵,并判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这一条几乎很少用,因为书商之间,只有一时之气,没有这样的深仇大恨,非要把你弄牢里去,如果你真把同行弄进

第三十五章 曹娥江女尸(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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