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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当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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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窗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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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对于办学校非常热心。他的办学的政策只有一个字:严。他所委任的第一任国子监祭酒宗讷,就秉承他的意旨,订出许多规条,待学生非常残酷,学生曾有饿死吊死的。学生受不了这样的迫害和饥饿,曾经闹过两次学潮。第二次学潮起事的是学生赵麟,出了一张大字报(没头帖子)。

    当然这在封建时代看来是以下犯上的大逆不道之事,毕竟“天地君亲师”,臣不能犯君,子不能弑亲,弟子不能造老师的反。于是太祖闻之,龙颜大怒,把赵麟杀了,并在国子监立一长竿,把他的脑袋挂在上面示众。隔了十年,他还忘不了这件事,有一天又召集全体教职员和学生训话。于是石碑众多的南京国子监里,最醒目的一篇碑刻,就是他训示太学生的一通敕谕。

    这块碑在国子监仪门外侧右手,很容易找到。碑分上下两截,上面是“……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往烟瘴地面。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下截是对工役膳夫的规矩,那更不得了:“打五十竹篦……处斩!割了脚筋!”

    这篇白话训词比历朝皇帝的“崇儒重道”之类的话都要真实得多,有力得多。也是张经今日要求苏州府学的学子做到的东西,他将这一次苏州的民变之始,归咎于府学生的“不务正业,书生误事”,要求所有学子只能埋首四书五经中,最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原来所谓的学生运动,”陈惇倒是十分惊异:“在这个时候就有了。”他所知道的民国时期,参与学生运动的会被称为“进步学生”,他们

第五十七章 窗外事(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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