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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刘邦的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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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复杂的法律、条文百姓不能理解、记住,需要专人进行解读,律法操弄于律吏之手的一种手段,是结合了刘邦亲身之经历,获得的经验、教训……在法律的理解上,比之当下的学者、教授来,想来刘邦是更胜一筹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本事奠定一个王朝的王者,你可以说他流氓,却不能怀疑他的能力!如果,让刘邦来听如今法律人士的某些说辞,只怕会拔出**尿他们一身吧?

    法律,就是安定、稳定社会的工具。扯什么哲学?扯什么悖论?扯什么伦理?扯什么增加修订?

    如果法律的目的是安定、稳定社会的工具,那么是不用如何修订的。因为不稳定社会的因素就只有那么几个:

    杀、伤、盗、抢、骗。

    再多,又能玩儿出什么花儿来?

    如果,法律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那就有的说道了……附加了统治目的,自然就会越来越复杂,增添一些不是那么很让社会安定、稳定的因素!自己作的乱子,再修订补充,越滚越大,这是一;不让人轻易明白条文,这是二,因为你不明白,所以我才好解释,也所以,才有律师的生存空间,才有法律专家的空间……这是饭碗,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

    要复杂、要需要专业人士,所以才会有专业人士。人要吃饭,谁砸饭碗就跟谁急,一脸傲然的看着你,蔑视你,说你不懂。

    所以,你才需要律师,才需要咨询律师,律师才能活。

    所以,法学研究才会越来越玄学,就差一起讨论怎么升天了。

    到底,都是一碗饭。

    略有些复杂的信息,传递给了含沙。含沙默了一会儿

第六十九章 刘邦的约法三章(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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