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勒胡马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四章、御笔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事后才请求追认,我也就忍了;但问题是,国家都已经这个操性了,为什么就不能戮力同心,而还要相互倾轧呢?

    梁芬回答道:“陛下,昔索、麴害阎台臣,纯出私心,非为公事,且彼等执政后,不能御胡,使我屡屡丧地,长安岌岌可危。今臣非欲代彼等专权也,实为迎裴文约入京辅佐陛下。裴某前在大荔,以寡击众,逐刘曜北走,其智勇仿如贾彦度再生,则必能为良相,先定关中,再复社稷。臣今请罪,请求罢职致仕,即自示非欲揽权而坑陷索綝也。”

    司马邺叹了口气,便即亲自下榻,双手将梁芬搀扶起来,还捡起梁冠,帮老头儿重新戴上,嘴里说:“司徒为国家栋梁,岂可弃朕而去?事既如此,还请司徒教我,当如何做啊?”

    梁芬拱手道:“当急召裴文约入长安辅政。”

    司马邺说好吧,那你们就去做吧。梁芬请求道:“还望陛下赐下御笔,下付尚书。”

    司马邺心说捕索綝之前,你都没想着跟我露点儿风,这会儿倒要我落笔了?算了,那就给你写张纸条吧。

    虽说天子的御笔,其实只有政治权威,而不具备法律效力,就好比梁芬身为司徒,乃朝臣领袖——主要三公的其他两位,还有比他高的什么相国、丞相、大司马都在外地——但他要免什么官,逮什么人,若无尚书下诏,也属一句空话。但若上下所欲一致,则尚书拟诏的底气更硬一些,制书上有了天子曰“可”,实行起来也更易为臣僚所遵守,所以梁芬心说既然将此事奏报了天子,那天子也别闲着,帮忙写句话呗。

    司马邺当即取来纸笔,写下:“即罢索綝,而命裴该入朝,代其辅政。”

 

第五十四章、御笔(3/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