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韦子节知识体系之内啊。
故而后人看韦忠之所为,前后矛盾,或许颇为可笑,他自己可是浑然不觉,自诩甚至于自矜立身甚正的,能力如何另说,仅论此一腔忠魂碧血,敢与历代纯臣并肩而无愧。时论却也如此,唐初所撰《晋书》,即便以晋为正朔,胡君都入《载记》,也仍然把韦忠列名于《忠义列传》——此传中尚有麴允呢,谋国无才、御敌无胆,仅仅一死以报君王,就算忠了,真哪儿说理去……
再说韦忠见吕氏图穷匕现,欲图扣留自己,不禁又惊又恐。他自不能束手就擒——自家生死安危事小,倘若影响了前线战事,误国之罪却大——当即双眼一轮,“当”的一声,就把腰佩的长剑给拔出来了。
韦子节之才,允文允武,但主要还是侧重于文事,他“镇西大将军”的名号是虚的,“平羌校尉”的职务才实,主要以恩义羁縻诸羌,设非必要,轮不到他亲履战阵——虽说原本历史上,他最后就是往平乱羌,战败而死的——再加上此来赴宴、游说,故而没带战刀。
然而长剑虽已基本上退出了战争舞台,士人仍惯佩带,主要作用是展示身份,次要目的才是防身——这年月甚至于已有木质的“象剑”出现——韦忠为胡汉重臣,出入是不可能不佩剑的,而且以他的身份,宴会之前,吕氏也没资格请其解剑。故而长剑仍在腰间,既已立起,拔出不难。
韦忠是瞧着自己在客位,吕鹄在主位,相距不过五步,则只要动作够快,促起不防,一个箭步便可蹿至那老贼面前,横剑其项。只要劫持了吕鹄,还怕自己不能生出吕氏坞堡吗?即便事不能成,血溅五步,也要与这可恶的老贼同归于尽!
第五十一章、可笑复可鄙(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