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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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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军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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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此事,风向瞬间就变了,不但太傅荀组、左仆射荀崧、右仆射华恒都明确表态,应当处死韦忠,很多昨天还为韦忠求情的官员——比方说梁芬——也都缄口不言,不再硬是当时最酷烈的死刑了,更超过腰斩(凌迟则尚未“发明”出来),但非国家正刑,自汉文帝减轻肉刑以来,没有哪个朝代再会把这种酷刑明明白白写入律书,实际执行的次数也少之又少。因而就逐渐地产生出了认识差误,有人觉得,所谓“车裂”,乃是“车裂其尸”,而并不是拿生人去用五辆车给活活地扯碎。

    梁允因此就说了,咱们不管车裂本意究竟如何,就干脆车裂韦忠的尸体算了,这样既彰显国家对叛徒的重罚,也不干天和、坏仁心,岂不是好?

    司马邺本人也痛恨韦忠——谁叫你昨天不拜我,不给我面子的?当即首肯。自然还会有几名臣僚站起来谏阻,但司马邺环视一圈,发现自荀组、梁芬以下,重臣们都不说话,祖约还干脆跳出来,帮忙梁允跟反对派斗嘴,他就此才端出了天子的威势,一拍桌案道:“朕意已决,勿复谏也!”

    尚书省当天便拟制书,核准下发,将韦忠押赴东市枭首,然后以五辆牛车,支裂其尸,陈于市上示众。洛阳士民人等,多数拍手称快,当然也有觉得如此非刑仍然过于酷烈的,只属于很小一部分,乃可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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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之外,裴该还不知道韦忠竟然死得这么惨,他当日破胡之后,即在蒲津停留两日,然后率军返回大荔。郡尉使百姓洒扫街道,跪拜路旁,恭迎大司马入城,然而裴该左右瞧瞧,心说我老婆不是在城里么,她怎么不来接我哪?

    直入郡署,等处

第四章、军衔制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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