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中的大奸贼,这般货色,大都督必定也是厌恶的,故我于此杀之,大都督必不责罚。
关键是若由得靳氏将刘粲首级与七玺献至长安或者洛阳,功劳都是那几个奸贼的,他甄老爷不过途中遭遇,遣人护送而已,又能得着什么赏赐呢?而若杀其人,夺其功,即便谎话编不圆,大都督不信,为了方便向朝廷交代,多半也得把功劳算自己头上吧?
因此乃与姚弋仲商议。
姚弋仲沉吟少顷,建议说:“当请司马来,与之同谋。”
甄随摆摆手,说不必——“司马如何禀报大都督,乃是司马之事,何必与之商议?”
他平素最烦的就是军中司马,也没什么将兵作战的能为,却偏偏什么事都要知道,什么事都要上禀。甄随心说打我跟从老爹占山造反以来,所见晋军,虚报功劳,甚至讳败为胜、杀良冒功,不都是常事么?唯独大都督瞧不过眼,非要安排个司马来监军,单独核算功劳。
其实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纪律略略严明一些,也是必要的;为了大都督可以彻底掌控军队,他将爪牙布置各军、各营,我也能理解,但有必要把军律定得那么严,把为将者的一点点小心思 全都给堵死么?
我这回就讳报功劳了,摸摸大都督的底,看他底线何在。倘若不认我这份功劳,那就必须把功劳记在靳氏头上啊,这又岂如大都督所愿呢?
于是下令,将靳氏兄弟及所携亲信部曲、族内男丁,一律处死,剩下些妇孺,暂时押往安邑,等待以后处置。其实甄随的本意,小孩子也不必留,但据说大都督最忌讳杀害幼儿……至于妇人,将来赏赐有功将士可也。
第四十八章、杀人越货(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