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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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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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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出阵,三成跟着刘曜北走,剩下那些,胆气既丧,又无统属,其中的晋人便临阵倒戈,打开了城门——晋军乃一涌而入。

    随即展开了激烈的巷战。

    因为晋胡之间,仇深似海,则胡人多数都担心晋兵入城之后,将会不分良莠,展开残酷的大屠杀——因为他们当初在洛阳、长安就是那么干的,难免以小人之心,妄度君子之腹。

    别部晋军也就罢了,裴军中军律森严,向来严禁屠城。甄随等将也曾经表示过异议,说:“大都督仁爱,宽以待晋人,也就罢了,如何连逆胡都杀不得啊?且攻城之时,折损必重,兵将各怀忿意,若不使彼等屠城发泄,以盛血气之勇,恐怕不能久驭啊。”

    裴该对此的解释是:

    “战阵之上,袍泽殒难,兵将自生忿意,但可将忿意发泄于敌军头上,如何使其屠戮城内士人、百姓?古语云:‘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凡人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为将者当导其以杀心御寇、止侵、镇国、护民,而不可使其肆意屠戮。若使屠城,谁还管是晋人是胡人啊?若使屠城,士卒杀意弥盛,日后反倒更难驾驭了。”

    一支只知道杀戮的军队,士兵们都坚信只要兵刃在手,无不披靡,在这种情况下,你还怎么用军法、军律去约束他们呢?而缺乏约束的军队,将来还怎么可能保证打胜仗?

    自古以来,屠城之事屡见不鲜,但其实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让士卒发泄愤恨,而是为了便其抢掠。因为很多封建军队,对于底层的士卒都供奉不足,小兵经常被欠着薪饷,甚至半饿着肚子,即被驱策上阵,那么倘若不在破城时允其杀戮,从而也允其劫掠,他们还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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