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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无敌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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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收田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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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便是说的是李傕、郭汜两人了。

    按道理讲的话,这天灾还真和这两人没啥关系。可是这奸诈小人的评价,还是正确的。如果没有这李、郭两人,这天下说不定真的能太平一点儿。

    当然,李傕郭汜两人绝对不会承认这种说法的。让他们交出大权,无异于痴人说梦。但凡是想要斥责他们祸国的大臣,李郭两人都丝毫不留情面的将他们下狱至死。可就是这样,还是堵不了那些人的嘴。

    无奈之下,李郭两人只好和三公商议一下,这事情的解决办法。这商议之后,便是决定了更改年号!

    就这样,初平四年之后,大汉便是正式定好了新的年号——兴平。

    兴平元年,便是这样拉开了帷幕。

    而就在长安的朝廷所希望更改年号,以此来祈求苍天不降灾难之时。在并州的吕布这数个月来,却是致力于并州的内政。首先,他便是着手于这赋税制度。

    这里要科普一下,汉末的赋税简单地来说,分为三种:租、赋、税。

    这三种里面,又包含了很多的小种类。例如说这租,可不仅仅是田租,还有包括市租钱、酒租钱等等,而这赋税呢,也有口钱,算赋这几种,这也就是后世所详知的人头税了。

    汉朝的田租税率很低,基本上是三十税一的程度,最高的时候也不过十五税一。东汉立国之初,光武帝刘秀曾将田租税率增加至什一征收制度,可是很快也便改为旧制,恢复到三十税一。刘秀之后,唯有桓帝和灵帝增加亩税十钱之外,其他的时候,大概都是在“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程度。

    可话又说回来了,这田租税率这么低,

第四百四十章 收田租令(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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