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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翻阅几条短信,内容大致如下:
“晴。今日公司有事,要加班整埋文件,明日再回家。务提醒颖儿认真的写完贺信寄与外公再做他事。”
“晴。老张方才说东城汇新开了家海鲜酒楼,地道的很。周六可与颖儿去试试。”
“晴。邻居阿东又来电话,借去的三万装修费要下月再还。当初该听你的不再到处借钱,事到如今实在后悔的很。”
内容多是些琐碎的小事。只是该用“地”、“得”的地方都用了“的”。时左才摸了摸鼻子,喃喃道:
“原来是这样……”
柳烟视眨巴眨巴眼睛:“这样是哪样?你葫芦里又装什么乱七八糟的药啦?”
“付思 哲算不上是写了错别字。”时左才微眯着眼睛:
“准确地说,在他的概念里,的地得的区分,算不上是错别字。”
“欸!?为什么呀?”
“你有留意到书房书架上摆放的书吗?”
“没有啊。”
时左才说:
“书架上的书,近半都是明清时代的小说、文学作品。”
柳烟视怔了怔,反应过来:
“这么说起来,我确实有些印象,付叔叔小时候经常给我讲红楼梦的故事来着……”
时左才僵硬地咧了咧嘴,心底叹了一声原来妖怪都是这样养出来的,又解释道:
“在明清时代的文学作品,小说传记里,的地得并没有明确的区分概念,事实上,这种概念是在民国时期才开始渐渐形成的。如果说付思 哲经常研究这一类的作品的话,区
第15章 “青”(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