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过来投靠他的打工仔,自己给他安排工作,让他接触大世面,那时候对方还一口一个“mark哥”地称呼他---可是现在呢,宋志超俨然已经成了一个神 话,从潘禺传到广东的神 话。
身家百亿,
娱乐大亨,
雄霸香江,
收购哥伦比亚,
击败索尼帝国,
连美国总统都是他的好朋友。
这一切的一切,简直不可思 议。
至少每次听到这些传闻,mark都有一种掐自己脸,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冲动。
人,怎么可以如此成功?
这才短短两年哈!
可事实就是这样。
宋志超成功了---功成名就,声名传播海内外,如今的宋志超已经和自己不再是一个级别,准确地说,自己在宋志超眼里,只是一个小角色,微不足道的小角色。
巨大的反差,和落差,一开始让mark心中很不舒服,可是很快,mark就想开了,接受了这个现实,并且意识到这是个很好的机会---是的,是一个再次飞跃的契机。
自己这一条大海中的小鱼,能不能鱼跃龙门,就看宋志超帮不帮这个忙了。
不说别的,看看那个胖子戚万达,再看看那个朱富贵,还有其它一些和宋志超沾边的人,几乎在这短短两年内,全都鸡犬升天,成了潘禺乃至广东一带最强的名人。
就拿戚万达来讲,mark一直都不服气对方,可是现在却不得不承认,人家戚万达现在的层次,比自己至少高出一两个级别。
表面上自己是潘
601【疑是故人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