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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大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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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黄家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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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年纪可能是黄五郎大哥的儿子。这少年从出生到现在都娇生惯养,再有家族恶习影响,难怪养成飞扬跋扈目中无人的样子。这爷俩也真是一家人,不是当街纵马就是当街纵犬,还都叫王伦遇见。</p>

    “黄五爷,我自然是认识的。”王伦古怪的一笑随即很好的遮掩起来。</p>

    “既然你认得我五叔,我看你也顺眼,就免了你的惩罚了。”黄耀祖见王伦认识自家五叔,显得十分大方地说道。</p>

    “不过这老头打死我家的黑彪,不能轻饶。”黑彪就是这黑犬的名字,对于本应是被害人的老汉,黄耀祖不依不饶。</p>

    “按照咱们太祖制定的刑统畜产抵人条规定:啮人者,截两耳。此外以不施标帜羁绊及狂犬不杀之故,致杀伤人者,以过失论。过失者,各依其罪从赎法。”尽管黄耀祖和黄五郎一样是黄家人,而且态度嚣张为了也想教训。可是考虑到黄耀祖年少,再加上身在闹市,王伦也不能大动干戈,于是讲起了律法。</p>

    宋刑统是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时定立的,以大唐律为蓝本。里边规定无故咬人的狗要用剪刀把它的两只耳朵剪掉,借以惩罚。而由于养狗者的过失而导致狗咬人的,则各依其罪予以赔偿。所以要求各人养的狗要拴好,狂犬要杀掉。否则,如果出现狗咬人事件,人和狗都要受到处罚,各笞四十。</p>

    “我不管什么刑不刑法不法的,打死了我的狗就要赔偿。黑彪是我爷爷给我买来的礼物,足足花了十贯钱呢!”黄耀祖仗着年少,同时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撒泼

第二十二章黄家恶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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