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警察也不是傻子啊,指了指桌上那些口供,说道:“她的所有口供都在这里,还要审什么?”
徐康宏抖了个机灵,立刻说:“那既然口供都在了,那我们带走也没什么问题啊。”
“但问题是,你们要把人带走的手续呢?你们要有手续,我们马上把人交接给你们。”
话题兜兜转转了一圈最终又回到了原点。
徐康宏很是无奈地道:“那我现在不是还要向上申请嘛,你们通……”
话没说完,那名警察就很是严肃,一脸公事公办地神 情说:“抱歉,警方也有警方的办事规定,没有手续不能带走任何人。”
“……”
徐康宏第一次直面感受到讲原则的痛苦。
这规矩那规定的,真是烦人到极点!
向上申请又需要时间,可暗杀这种事那是随时随地的,于是他立刻要求道:“既然这样,那为了安全着想,我要求宴九由我们自己的兵来看管。”
这话顿时引起了在场的几名警察的不悦。
这算什么意思 ?
质疑他们的能力?
都说军警一家,他们这群人好歹也是警校出来的,论能力也不比他们军方的人差。
难道连看守个犯人的能力都没有吗?
之前拘留所里那么多犯人他们都看过来了,怎么就这么一个搞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