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那就请你走!一声令下,十几头野狼咬住了张烈的粗布长衫,将他拖走了。
这一天。
林修远在村中游荡的时候,听到了有关妖怪的事情。
也得知了一件事情,在妖怪刚出现的时候,曾经有一个仙人说,那妖怪不可力敌,他也不是那妖怪的对手,想要村中平安,只能每年进贡一个童男或者童女。
林修远冷哼一声。
真正的仙人都杀不死的妖怪,张烈却要让他去杀了那妖怪,这不是坑他吗?
这就是人类的尔虞我诈吗?
一旁,有人道:“今年该张烈家的孩子了吧?”
有人回应:“对,只是张烈的觉悟不高,孩子没了可以再生嘛,为了村子的平安,给妖怪进贡一个孩子怎么了?”
张烈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你们还有没有一点良心了,那是我的孩子啊!”
有人道:“都是为了村子,村子也不会忘记你的孩子的,他的名字将被永远铭刻在功绩碑上。”
张烈大骂道:“那又有什么用呢?我只要我的孩子好好的活着!”
之后,看到了这条街上最亮的崽——被银月狼群围绕的林修远,扑倒在林修远的身前,磕头道:“请仙人救救我的孩子,小人愿意给仙人当牛做马。”
林修远冷哼一声:“真当我不会杀你吗?”
一旁有人道:“张烈,之前的老仙人都杀不死妖怪,你却让这位仙人救你的孩子,你这是想让仙人送死啊!”
张烈脸一红:“仙人,我没有想坑您,现在只有您能救我的……”
林修远打断道:“
第4章 十方御兽宗?(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