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间,正是兴致最浓的时候,就遇到了这个自称乱步大人的小子。
洗干净后长得还是挺养眼的,又是个失去家庭没多久,接受过一定教育的孩子,十四岁当做儿子就太大了,当弟弟放在家里是没问题的。
好吧,我确实喜欢聪明的孩子,虽然我本人不是很聪明,但我一直很羡慕和喜欢优秀的聪明人,乱步酱虽然有些臭屁又有些口无遮拦,可他那双仿佛能看透我内心的眼睛,让我萌生出喜爱之情。
不知不觉,我看着埋头吃饭的乱步,心中充满了老母亲啊呸、充满了长姐对幼弟的纵容和疼爱,在他放下大碗后,我用自己都觉得肉麻的黏糊糊的声音说:“乱步酱还饿吗?家里还有点小蛋糕哦。”
虽然是超市买的保质期快到的处理品,500日元就有一大袋,但味道还是不差的,我这几天都当早餐宵夜在吃。
乱步摇了摇头,嘟着嘴说:“不要,我好饱哦。”
“哎,你才十四岁,这么快就饱了吗?”我很吃惊,十四岁是长身体的年纪啊,不都是一顿能吃下三四碗米饭的吗?我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是能吃下三大碗,才会突破基因极限长到了172厘米的。
“那就勉强吃一点吧。”
乱步听了后,这么回答我,脸上带着‘真拿你没办法啊’的抱怨,我轻笑一声,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大塑料袋摊开在矮桌上。
乱步随手拿起一个奶油味的小蛋糕,撕开包装慢慢的一口口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说:“这个明天就要过期了吧,一点都不软,又硬又干,就算是低价处理品你也不用买这么多吧,吃不完很浪费耶。”
我递过去一杯水,让他配着水吃,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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