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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我在开封府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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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桃疑惑地回看包拯,正想问是什么事。
    “案卷已经放在桌上了。”韩琦这时突然吩咐崔桃道。
    崔桃应承,拿了桌上的案卷后便告退。
    她粗略览阅后,大概弄清楚整个案件的基本情况。
    这案子的被告为岑氏,年二十五岁,嫁给涌泉巷的严三郎八年,守寡七年,膝下并无子女。如今提出上告的是严家的长子严大郎,因岑氏不愿改嫁,害他们严家授人以柄,被各色流言蜚语戳着脊梁骨。而岑氏父母双亡,严家双亲也都不在了,严大郎夫妻又不好擅自做主岑氏的婚事,故而告到官府,请官府出面解决岑氏改嫁的问题。
    这处理命案多了,崔桃倒是差点忘了开封府也要解决民事纠纷。
    此案确如韩琦所言,是一桩小案子。但是小案子却不能小瞧,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大案黑白分明,是对是错一目了然,反而好判。这种小案子,当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很可能让你说不清楚到底是谁错了。
    宋朝女子和离改嫁的问题上,情况还算友好,比如《宋刑统》中就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女子就可以改嫁或和离,所以丈夫只要三年不回家或者六年不写信不好好问候,妻子都可以改嫁的,不一定要非等丈夫死了。再有“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只要夫妻不和,离婚也是随便的事,并不会进行额外的惩罚。
    所以女子改嫁不论在上层官贵还是百姓之中,都是一种常见的风气,年轻女子守寡则更被认为应该改嫁。这时候还不流行提倡守贞,甚至若有谁家女子立志守寡,父母有权强行令其改嫁。不然很容易被人拿此事作话柄,被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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