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指导下,勤习苦研,得孟氏易学的真传。他为人威严,能够坚持原则不动摇。袁安年轻时做县里的功曹(县令秘书长),因公事会见从事(州刺史的秘书长)。从事想托袁安给县令捎一封信。袁安拒绝了,告诉从事“如果是公事,可以通过驿站传送;如果是私事,则不能接受。”后来,袁安被举为孝廉,出任县令。稳重威严的袁安很受人敬重。
汉明帝时,发生了楚王谋反案。这件案子,堪比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大量功臣贵戚、朝廷大臣牵涉其中,成千上万的人无辜冤死。由于袁安能力出众,善于处理疑难政务,被任命为楚郡太守。那里正是谋反案的案发地。袁安到楚地后,连公府都没有去,直接就去监狱审案。审理之后,袁安把与案件无关的人,全部列出来上奏给皇帝,请求释放。下面的官吏们个个吓的要死,纷纷跪下来磕头,请求袁安不要这样做。因为这个案子,汉明帝明确表示要严肃处理。明帝正在气头上,如果处置的很宽松,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同党,也会同罪处理。袁安表示:“如果出了事的话,太守一个人承担,不会牵连其他人。“奏疏呈上之后,汉明帝有所醒悟,同意了袁安的处理。袁安的坚持,使数千人无罪释放,免于死刑。
袁安此举,承担着巨大的风险。汉明帝当时已经杀红了眼,稍有忤逆,就可能触犯天威,无辜被杀。官员们各各胆战心惊,宁可错杀,也没有人敢宽大处理。那些被冤枉的人,在严刑拷打之下,又被迫去冤枉其他人。以致于这个案子牵扯的人越来越多。只有袁安,不顾自身安危,坚持正义,解救了大量无辜的人。
袁安后来做了河南尹,成为京城最高行政长官。他为政严明,
第102章:汝南袁氏(一)(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