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成了乌合之众的聚集地。
白卿随李伯仲到秦川已经三天,住在一间不大不小的客栈里,这三天之中,李伯仲动了六次手——跟人打架。
既然这里是乌合之众的聚集地,当然就有各种各样的无赖,有的想从他们这些生人身上找钱,有的当然是想沾一沾人家如花似玉的老婆,总之就为这些琐事。
“咚咚——”门板响了两声。
白卿正给儿子脱衣服,手在半空中停了半下,淡声问了句“谁”。
“夫人,李爷请您下去用饭。”是店家的小伙计。
下去用饭?他不是建议她不下楼的嘛,免得看着那些贼眉鼠眼的人不舒坦,“知道了。”
小伙计没再多嘴,顺着楼梯道下去了。
大概一刻之后,白卿才抱着儿子下楼,走到一半时,她停在了楼梯上,因为楼下坐了满满的一屋人,不下三四十,全都安静地坐着,此刻视线都在她跟儿子身上。
白卿瞅一眼坐在靠南门主桌上的李伯仲,他又在做什么?
继续走完剩下的一半楼梯,来到李伯仲跟前,在他旁边的一个空位上坐下,此时,屋子里仍旧很安静,连声咳嗽都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阿邦的呀呀学语声,小家伙揪着父亲的衣袖,嘴里嘟噜嘟噜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伯仲把儿子抱到自己腿上,这小子越来越重,而且还闲不住,放在她怀里,恐怕她连饭都吃不成。
“咳……”坐在李伯仲身旁的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中年人清了清嗓子,“人都齐了,李爷,我们就开始吧。”
李伯仲点头,随意应了一声。
那络腮胡端着瓷盅那么大的粗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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