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花朵,居然有人会喜欢。
他一贯是这样认为的,百花之中,玫瑰最俗气,因为无数俗气的人把它信奉为爱qíng之花,导致它泛滥成灾,而所有玫瑰当中,红玫瑰是俗气中的最俗气,而且廉价,廉价到极点。
但是她却偏偏喜欢,几克拉的钻石也未必能换来她的笑容,但是一朵玫瑰就总是能很轻易的打动她的心。
其实不必笑话别人俗气,他才是最俗气可笑的人,只因为她说过,希望每天早晨都能看到玫瑰,每天晚上都能在玫瑰花的香气中入眠,他就让人在所有他名下的酒店为他预留的房间中都摆上一瓶玫瑰花,红玫瑰,最常见最普通的那种,他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花要新鲜,每一朵都要盛放着,不能凋谢也不能枯萎。可能很多人都觉得他这个嗜好来得奇怪,就连陆均衡都忍不住问他说,哥,这么多花,你怎么就让人在屋子摆这种便宜货,和装修的整体风格都不统一。他是怎么回答的?好像是哼了一声,不置一词,是呀,这样的话,让他怎么说?难道就说,因为她喜欢,因为他想有一天,她能偶然间看到这些花,然后想起她自己说过的话,然后知道,他是真的爱她?
这样的话,用枪顶着他的脑袋他也不会说,绝不说,说了才是和他的风格不统一。
想这些的时候,车已经缓缓开在路上。小陈开车就有一个特点,就是稳重,除非是追在他的车后的时候,速度能接近他的,平时,市区里,绝对不能期望这车速度达到他能接受的范围。
而他似乎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上车之后,居然忘记了把怀里的女人丢到一边,居然还一直紧紧的抱着她。都是该死的陆均衡闹的,慕少天想,本来在海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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