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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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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越烧越快,跑不过火的动物会被烧死。
    但他还是走过去了,满嘴都是血和羽毛,拎着一只快被开膛破肚的大鸟。
    鸟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断的,头部和脖子刚被他吃干净,正准备撕开鸟的肚子。他用麻绳拉着宋捡,一起站在篝火前,却不敢再近一点。
    宋捡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么,很想抓他的手。不一会儿,鼻子里钻进了香味,是很少能闻见的肉味。
    “小狼哥,你干什么了?”宋捡蹲了下去,香味诱着他往前探脖。然后手背就被打了一下,还挺重的,他哎呦一声又缩回来,原地蹲好。
    男孩撕开了鸟的肚子,把内脏掏出来扔在篝火的边缘。很怪异的香味促使他动动鼻翼,没有闻过这个。但是又很好闻。
    身为一匹狼,他怕火,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大着胆子去抓内脏,火苗没有放过他,很烫,烧过他的手指尖。
    这种疼是荒漠里没有的,狼群只有咬疼、摔疼,没有被火烧的疼法。他绕着篝火转圈跑,用手拼命抓草皮,可还是冒出了一个透明的泡。
    男孩歪着头看手指的泡,不知道这是什么。
    宋捡蹲在原地等,因为没有太好的视力,没看见小狼哥被烫伤。男孩盯着地上的熟内脏,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和生肉相差太多,咬在嘴里还会烫舌头。可吃了几口之后,他发觉,这个比生的好吃。于是把剩下的鸟扔进去,一起烤。
    香味越来越浓,吸引了附近几个流民的注意力,他们没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还好。
    重要的内脏被男孩全部吃干净,宋捡是自己的低位狼,只能吃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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