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了去栖息地的决定,在自然选择方面,野生动物永远优越于人类。
男孩的嗅觉没有狼群灵敏,这可能是自己的缺陷,比不上其他的狼。可他还是拽着宋捡听从头狼的指挥。宋捡感觉方向变了,连续问了几次小狼哥我们去哪儿啊,得不到回应。
没回应就没吧,自己看不见,跟着别人生活只能听话。
狼跑得非常快,有固定的队形。最前面的是头狼,然后是怀孕的母狼群,紧接着是年龄不大的和年老的,再是没有怀孕的母狼和大批年轻公狼。两匹次头狼负责收尾。男孩拽着一个跑不快的宋捡,只能跟在最后面。跑了大概十几分钟,他逐渐看清了前方,有一面不大不小的水潭嵌在沙面里。
食物倒是其次,水才是存活的必需品。狼群朝水源疾跑,冲进水潭打滚儿,滚够了才开始喝。
黑色的头狼是第一个奔到水潭边上的,却是最后一个喝。它需要保证狼群活下去,而不仅仅是自己活下去。
宋捡听到了水花声:“小狼哥,是不是有水啊?是水不?可以喝不?”
“是。”男孩稍稍放松手里的麻绳,“等,会喝。”
“水多不?要是多,我想灌在水壶里。小狼哥你理理我吧,我想听你说话。”宋捡永远为明天做打算,紧紧贴着男孩的胳膊。脖子那圈皮肤不觉得疼了,被磨出习惯。
男孩看向那大片水,还有几个泡泡在水潭中心被顶上来。“多,水壶,捡,灌。”
可是还没等到宋捡靠近水潭,乌泱泱的流民群扑过来了,大家争先恐后地扑向水源,甚至有人大打出手。最后还是张牧朝天空开了一枪。
一声枪响,所有人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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