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狼一样不高兴。仿佛自己的地盘被人占领,该是自己吃的肉,被别人吃了。他在努力学习当人,用各种平稳的情绪假象骗过所有人,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可脸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谁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来自低位狼的挑战。
自己藏起来养大的小狗,被看见了。
罗小兰看见少年进来,亲亲热热地叫他过去。“来,我最近做了几身新衣服,我家小艺还小,穿不了,给你正合适。”
说完就把新衣服拿过来,贴着少年的身高比对。才十六岁,可是已经快赶上自己丈夫高了,罗小兰的心思很简单,做母亲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儿。
出于一点母爱的私心,怕女儿找到不能干的男人。在荒漠里,只有最能干的男人才能保护家庭,像少年这种,又会开枪,又会打猎,还会看天气。
就算他和狼亲密,也不算什么缺点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捡了。他认识张艺,是张牧的儿子,和宋捡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伤了。”
“啊?是眼睛受伤吗?”张艺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认识宋捡。
“小狼哥你回来了。”宋捡立刻爬过来,“你别走,我和他不认识。”
“不走,我刚才出去……”少年没好意思说自己出去是解决身体不舒服了,“我给你上药吧。”
“小狼哥?”张艺还在旁边好奇地坐着,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捡哥……你们上什么药啊?”
少年烦得要死,可张艺是领头人的儿子,自己和宋捡又暂住在人家帐篷里,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咙咬穿。“他烧伤了,你不要离他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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